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第7條 法規: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第7條 主辦工程機關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得標廠商於簽約時應將承辦技師報請機關備查。履約期間更換承辦技師者,亦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