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 第47條 法規: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有財產目 第五章 附則 第47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十日修正發布之第二十二條,自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施行;一百十五年六月一日修正發布之第十三條之一、第十三條之三施行日期,由財政部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