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港貿單一窗口運作實施辦法 第4條 法規:關港貿單一窗口運作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4條 關港貿單一窗口之營運、管理與資料之拆封、蒐集、處理、利用及其他相關實施事項,由財政部關務署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