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5條 法規: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5條 適用本辦法之進、出口報單類別由財政部關務署公告並刊登行政院公報。優質企業辦理貨物進出口通關時,應以電子方式傳輸前項報單。但因通關系統無法正常運作時,得以紙本代替。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