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 第15條 法規: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二章 運輸業辦理通關業務之管理 › 第二節 管理 第15條 運輸業應將關稅法、海關緝私條例、懲治走私條例與貨運及旅客、民航機(船)服務人員出入境有關重要規定印發各運輸工具負責人通知其服務人員及旅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