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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進口貨物先放後稅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依本辦法規定辦理先放後稅之案件逾期未繳清或未依限補辦手續者,由海關依關稅法有關規定追繳稅款,並視案情輕重予以警告或停止其辦理一年以下先放後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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