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 第40條 法規: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五章 附則 第40條 海關對報關業者申請設置准否及廢止報關業之報關業務證照,應通知業者及商業登記主管機關並副知當地報關商業同業公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