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關網路經營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8條 法規:通關網路經營許可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二章 經營許可 第8條 申請人於通關網路設備裝妥並自行測試後,應以書面申請財政部派員進行測試驗證;其測試驗證程序,由財政部另定之。前項申請人自行測試項目、財政部派員測試驗證項目及測試驗證之合格標準,均依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經測試驗證合格者,由財政部發給通關網路經營許可執照。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