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緝私器械使用辦法 第12條 法規:海關緝私器械使用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12條 海關緝私人員使用武器﹑彈藥或必要之器械時,應注意他人生命﹑身體﹑財產之安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