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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原子能設備進口關稅減免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研究及事業機構進口原子能科學與技術研究發展所需之設備,包括核子原料、核子燃料或放射性物資,免徵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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