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 第7條 法規: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7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二十二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