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 第6條 法規: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6條 外銷品進口原料所得沖退之關稅及貨物稅,依其進口時適用之關稅稅率核計。但進口時適用海關進口稅則第三欄稅率者,應依第一欄稅率核計沖退關稅及貨物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