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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依關稅法第七十二條課徵額外關稅之進口原料加工外銷時,其所繳納之額外關稅,不予退還。
但原貨復運出口,符合關稅法免徵關稅規定者,所繳納之額外關稅,得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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