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 第3條 法規: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第3條 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包括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海關對該分類號列之第九碼及第十碼有疑義時,應先洽詢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意見後一併答復。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之輸入規定以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訂定者為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