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條例 第9條 法規:貨物稅條例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第二章 應稅貨物、稅率及稅額 第9條 平板玻璃:凡磨光或磨砂、有色或無色、有花或有隱紋、磋邊或未磋邊、捲邊或不捲邊之各種平板玻璃及玻璃條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但導電玻璃及供生產模具用之強化玻璃免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