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用貨品貨物稅免稅辦法 第14條 法規:軍用貨品貨物稅免稅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第14條 軍事機關、海巡署採購之軍用油料,由得標產製廠商憑國防部或其授權核定單位核定文件,免稅供應,並按月取其收貨證明核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