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法規: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相關法規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母法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認定辦法相關 第4條 本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七款、第八款所稱未適用法律規定之投資抵減獎勵,指營利事業或個人於當年度所得稅結算或決算申報計算之應納稅額,未減除前條規定之投資抵減。不包括營利事業以法律規定之投資抵減,抵減依所得稅法第一百零二條之二規定計算之上一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之稅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