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施行細則 第11條 法規: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相關法規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母法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認定辦法相關 第11條 符合本條例規定無須申報基本稅額之營利事業,經稽徵機關核定有本條例第七條第二項、第三項或第四項規定之損失者,得自發生年度之次年度起五年內,按損失發生年度順序於辦理基本稅額申報時,依規定減除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