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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規費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各級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學校),對於規費之徵收,依本法之規定。
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法院徵收規費有特別規定者,不適用本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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