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規費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法所稱規費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財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在鄉(鎮、市)為鄉(鎮、市)公所。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