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法 第28條 法規:國庫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相關法規 國庫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28條 政府為調節國庫收支,得發行國庫券或洽借未滿一年之借款;其發行或洽借,以法律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