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對民營重大經濟基本建設事業借款保證監督辦法 第6條 法規:政府對民營重大經濟基本建設事業借款保證監督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6條 被保證人在借款保證期間內如需增加一年以上中長期借款,應事先函徵財政部同意後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