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對民營重大經濟基本建設事業借款保證監督辦法 第2條 法規:政府對民營重大經濟基本建設事業借款保證監督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2條 民營重大經濟基本建設事業(以下簡稱被保證人)向國外借款須以國庫為保證人者,依本辦法之規定處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