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二十三年六釐英金庚款公債條例 第4條 法規:民國二十三年六釐英金庚款公債條例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4條 本公債年息定為六釐,自發行之日起算,每年於一月一日及七月一日各付息一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