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本公債應付本息基金,由財政部、鐵道部、管理中英庚款董事會各派代表二人,審計部派代表一人,與承受銀行代表四人,共同組織基金保管委員會,負責保管。其組織規程,由財政部、鐵道部會同擬訂,呈行政院核准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