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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國二十三年六釐英金庚款公債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本公債應付本息基金,由財政部、鐵道部、管理中英庚款董事會各派代表二人,審計部派代表一人,與承受銀行代表四人,共同組織基金保管委員會,負責保管。
其組織規程,由財政部、鐵道部會同擬訂,呈行政院核准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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