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彩券發行條例 第14條 法規:公益彩券發行條例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14條 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或委託專業機構,或令發行機構派員,查核辦理彩券發行、銷售事宜之機構及經銷商之業務財務有關資料,或令其於限期內提報有關資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