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庫法 第24條 法規:公庫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24條 公庫之審計事務,由各該管審計機關辦理之;代理銀行或代辦機構關於代理公庫之審計事務,亦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