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各機關專戶管理辦法 第2條 法規:中央政府各機關專戶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第2條 本辦法所稱中央政府各機關(以下簡稱各機關)專戶存管之款項,指下列各款:一、依法律、條約、協定、命令、契約或遺囑所定應專戶存管之特種基金。但營業基金、信託基金不在此限。二、各機關歲入以外依法令所定應專戶存管之其他公款及保管款項。三、未納入集中支付作業之經費款項。 本條定義的名詞 中央政府各機關專戶存管之款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