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機放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一般、快遞及機邊驗放進出口貨物之通關。
二、展覽物品、機邊驗放貨物暫准通關之處理。
三、進口貨物申請押放及補稅案件之處理。
四、機坪、貨棧巡邏與抽查、航機入出境申報及進口、出口、轉口(包含以貨轉郵)貨物卸裝機業務及轉運貨物之處理。
五、貨棧(含自由貿易港區貨棧)管理、郵遞貨物封車、檢查及押運。
六、一般、快遞及機邊驗放進出口貨物報單審核與副本核發及貨物稅完(免)稅照之處理。
七、違章及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
八、其他有關一般、快遞及機邊驗放進出口貨物通關事項。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辦事細則 第8條
第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