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條綜合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國際關務相關業務之執行及國際組織活動之參與。二、年度施政方針、年度施政計畫、中程施政計畫、先期作業、中長程個案計畫之研擬、規劃及協調。三、施政報告、重大個案計畫之管制、考核及評估。四、研究發展工作之規劃、研析、推動及管考。五、出版品之審核及評估。六、特別關稅相關事項。七、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