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賦稅署處務規程 第4條 法規:財政部賦稅署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第4條 本署設下列組、室:一、所得稅組,分五科辦事。二、消費稅組,分四科辦事。三、財產稅組,分四科辦事。四、監察組,分二科辦事。五、稽核組,分五科辦事。六、稽徵行政組,分五科辦事。七、秘書室,分三科辦事。八、人事室。九、政風室。十、主計室。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