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條消費稅組掌理事項如下:一、營業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印花稅、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法規訂定、修正、解釋之研議。二、國稅稽徵業務之規劃、指揮、監督、考核、解答及地方稅稽徵業務之規劃、督導、考核、解答。三、其他有關消費稅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