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庫署處務規程 第10條 法規:財政部國庫署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第10條 菸酒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一、菸酒管理法規之訂定、修正及解釋之研議。二、進口酒類之查驗。三、菸酒涉外事務及綜合性國際經貿事務之研議。四、菸酒製造業與進口業執照之核發、換發及違規裁罰之擬議。五、優質酒類認證制度之推行及業者之輔導。六、菸酒查緝之規劃、督導及協調。七、其他有關菸酒管理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