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條支付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國庫撥付有關預算與支付法案之建立及管制。二、支用機關資料之建立及管理。三、電子支付作業之推動、憑證審核及管理。四、庫款動支日期之研議與支付憑證之收件、審核及控管。五、簽證人員簽證資料之保管、驗對、更換及管理。六、國庫支票印製、保管、簽發、審核及寄發之管理。七、匯款資料簽發、審核及更正之處理。八、匯撥基金調度、匯款資料傳送及存帳業務管理。九、金融機構資料之建置及維護。十、其他有關支付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