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估價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9條 法規: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估價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第9條 本會委員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領兼職費或審查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