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估價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7條 法規: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估價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第7條 本會開會時得邀請有關機關派員列席陳述意見。前項列席人員無表決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