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 第4條 法規: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第4條 各機構應依據業務營運計畫,編製人力長程及中程計畫,並列入該機構業務營運計畫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