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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各機構應本職位分類之精神,建立職務責任制之人事管理制度。
除董事長、理事主席、總經理、局長外,各級職位應按工作之繁簡難易及職責程度核列職等。
其辦法由本部訂定,報請行政院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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