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各地區支付處組織通則 第2條 法規:財政部各地區支付處組織通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第2條 各地區支付處隸屬於財政部,辦理各該區內中央政府機關之支付業務,受國庫署之指揮、監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