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民間參與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投資興建住宅社區辦法 第13條 法規:獎勵民間參與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投資興建住宅社區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留守業務目 第13條 前條第三項提出變更設計方案之得標投資人,得要求寬限開工期。但寬限開工期日數,不得多於技術標階段所提減少施工期總日數之二分之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