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零星餘戶價售公告應包含下列內容:一、承購人資格。二、零星餘戶所在位置、門牌號、坪型。三、各坪型數量、各戶成本價格、專有與共有部分之面積。四、可供自行看屋之時間、時段、連絡人與所屬單位電話。五、書面提出承購零星餘戶之截止期日、受理單位。六、抽籤期日、抽籤與遞補方法。七、中籤之承購人繳款方式、期間、應配合國防部作業之事項及未配合之效果。八、其他重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