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 第6條 法規: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留守業務目 第6條 本辦法所稱成本價格,指依本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八條計算之房地總價。 本條定義的名詞 成本價格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