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刑法 第8條 法規:陸海空軍刑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軍法目 第一編 總則 第8條 本法所稱長官,謂有命令權或職務在上之軍官、士官。本法所稱上官,謂前項以外,而官階在上之軍官、士官。 本條定義的名詞 長官 上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