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第16條 法規: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軍法目 第16條 國防秘密編裝及軍事整建類範圍如下:一、對兵力整建之組織、兵力結構及武器裝備需求調整、規劃之各種研究方案。二、我國與他國簽署之軍事協定事項或內容。三、各軍種單位年鑑、要案紀實等彙編資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