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條國防秘密作戰演訓類範圍如下:一、各級指揮所、作戰中心有關防衛作戰之戰情報告及處置。二、作戰部隊之戰備整備計畫、兵力部署、任務、行動及作戰會報資訊。三、與友邦合作進行演習訓練之計畫內容、實施狀況及成果檢討資訊。四、總統親校部隊實施前之行動準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