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第13條 法規: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軍法目 第13條 國防秘密情報類範圍如下:一、國際情報與科研情報之蒐集、分析、研究與運用。二、軍事情報機關與友國之情報交換、人員交換訓練、人員互訪、情報會議召開及各類情報合作等事項。三、戰略情報判斷之內容。四、與國防安全或利益有關之情報通報或心理、實體破壞及洩密案件調查等內容。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