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40條 法規: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主計財務目 第五章 附則 第40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十六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