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4條 法規: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主計財務目 第14條 本基金年度決算如有賸餘,應依規定辦理分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