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7條 法規: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主計財務目 第7條 本會任務如下:一、本基金財產及資金運用計畫之審議事項。二、本基金收支、保管及預算、決算之審議事項。三、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考核事項。四、本基金重要規章審議事項。五、其他有關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