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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防工業發展基金設置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主計財務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本基金董、監事會因情勢變更,或本條例設置之目的已完成時,得解散之;解散後依法清算,其財產及權益歸屬中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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